【其他省市科技创新政策】上海关于延长《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者:石大科创作者:发布时间:2022-02-17浏览次数:24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沪科规〔2019〕3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4月19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4月15日

【原文下载】

关于延长《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有效期的通知.pdf

(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如构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