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修订《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政策背景什么?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青科字〔2017〕10号)已于2021年1月到期,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评估工作,我局在原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起草了新的《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新修订《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依据文件有哪些? 主要依据科技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16号)和省科技厅《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鲁科字〔2018〕20号)以及青岛市科技局、财政局《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青科规〔2020〕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新修订《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出台目的是什么?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青科字〔2017〕10号)已于2021年1月到期。目前,青岛市已建立了良好的国际科技合作基础,拥有145家国家级、省级、市级国合基地,这些基地是本市科技创新重要公共服务平台。基地在探索“项目-人才-基地”国际科技合作模式、促进本市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提升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是推动本市新旧动能转换、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力量。 四、新修订《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新修订的《办法》大部分保留了原来的框架,新增了第五章支持政策。分总则、职责分工、申报条件、认定评估及管理程序、支持政策、附则共6章,共23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国合基地定位、主要任务、管理及运行机制等;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市科技局、组织推荐部门和国合基地的职责;第三章申报条件,明确申报国合基地基本条件,以及依托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科技中介机构、科技园区的具体要求;第四章认定评估及管理程序,明确了国合基地认定的基本程序,定期绩效评估制度和管理运行机制;第五章支持政策;第六章附则 五、新修订《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有哪些特点? 一是突出国际科技合作。强调国际科技合作基础良好,承担国际科技合作任务,签有相关合作协议,“项目-人才-基地”模式得到较好落实。 二是强化市场主体地位。强调国合基地在国际科技合作中要发挥主体作用和主动规划布局。 三是支持政策。新增了第五章,根据《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青科规〔2020〕7号),对评估等级优秀的市级国合基地给予奖补。 六、新修订《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新增的支持政策具体内容有哪些? 新增第五章支持政策,主要内容有: 1.对国合基地国际科技研发、技术转移、科技交流、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引进、高端研发机构引进等工作,市科技局将给予优先支持。 2.优先推荐国合基地内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国家、省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 3.国合基地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享受本市相关人才政策。 4.对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市级国合基地给予奖补。 (来源: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如构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