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标牌制作和悬挂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石大科创作者:发布时间:2020-06-29浏览次数: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的通知》(青科成字〔2015〕5号)和《关于组织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专业领域分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单位申报、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青岛智能导航与控制研究所等5家单位符合条件,拟同意建设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专业领域分中心。现将拟同意建设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专业领域分中心名单及评审专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8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对有异议的具体问题有清楚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收到的异议,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邮编:266071

传真:85911333

异议处理处室及电话:基础科研与成果转化处85911343

监督处室及电话: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85911362

 

关于公示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专业领域分中心评审结果的通知-红头